近日,旬陽法院高新法庭成功調解了一起勞務合同糾紛,從受理到結案僅用時一天。
基本案情:2020年2月,被告周某雇傭原告陳某提供勞務,雙方對勞務內容及工資標準進行了約定,勞務結束后周某應支付陳某勞務工資32000元。因周某一時無力支付,2021年,周某向陳某出具了欠條,對欠付的勞務工資予以確認。后來陳某多次催促周某支付欠付的勞務工資,周某均不予理睬,陳某無奈訴至法院。
調解經過:了解到陳某的訴求后,承辦法官立即撥打周某的電話,在核實相關情況后,周某表示自己下午就來法庭處理。考慮到該案件事實清楚、爭議不大,調解更有利于糾紛化解,在征求雙方當事人同意后,遂組織雙方進行調解。
調解中,原告陳某表示勞務工資已經拖欠3年,一家老小的生活開支都是靠自己支撐,要求被告立即支付。被告周某對欠付陳某的工資表示認可,也感到慚愧,稱之所以不接陳某電話是因為一直在想辦法籌錢,沒拿到錢不好意思和陳某聯系,希望陳某可以寬限履行期限。雙方就履行時間進行協商,卻始終不能達成一致意見……
承辦法官耐心調解,引導雙方當事人換位思考,相互理解,最終,雙方就履行期限達成了一致意見。該起案件當日即得以化解,既維護了原告的合法權益,又緩解了被告的還款壓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合法的勞務關系受法律保護,勞務合同的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提供勞務一方按照約定提供勞務的,接受勞務的一方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勞務報酬。在務工過程中,廣大勞務工作者要全面了解工程涉及的發(fā)包、分包情況,弄清楚勞務費由誰支付,并及時保留憑證,避免遇到糾紛無處主張。一旦遇到勞務費久拖不付的情況,要第一時間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劉力搏)
責編:張穎
編輯:李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