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漢濱法院恒口法庭成功化解一起離婚糾紛案件,調解員通過耐心細致的調解工作,化解了雙方感情矛盾,實現了案結事了,獲得了當事人的一致認可。
原告蘭某與被告王某于2021年經人介紹相識并登記結婚,婚后因性格不合,常因生活瑣事產生矛盾,夫妻感情逐漸破裂。原、被告雙方曾多次嘗試協(xié)議離婚,但在彩禮及“三金”問題上分歧較大,始終無法達成一致。無奈之下,女方蘭某一紙訴狀將男方王某告上了法庭。
案件受理后,法庭調解員通過電話與雙方當事人進行多次溝通,詳細了解雙方的真實想法和矛盾焦點??紤]到雙方均有離婚意愿,在征求雙方意見后,組織二人于立案次日就彩禮及“三金”返還問題為重點進行協(xié)商調解。在調解過程中,調解員從情理入手,耐心傾聽雙方訴求,引導雙方換位思考,理解對方難處;從法理出發(fā),詳細講解相關法律規(guī)定,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過數小時的耐心疏導,雙方情緒逐漸緩和,最終就彩禮及“三金”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同意調解離婚。調解協(xié)議達成后,蘭某當場向王某履行了1萬元現金,并退還了“三金”首飾。至此,這起離婚糾紛案件得以圓滿解決。
恒口法庭始終堅持“調解優(yōu)先、調判結合”的工作原則,對受理案件立即開展調解工作,在調解期限內以“情”動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努力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切實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家庭和睦與社會穩(wěn)定。
(徐希文)
編輯:李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