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韓某與吳某曾因婚姻破裂對簿公堂,經歷訴訟離婚與彩禮爭議后,府谷法院判決二人解除婚姻關系,并要求吳某退還彩禮。面對二審維持原判的結果,韓某申請強制執(zhí)行。

案件進入執(zhí)前督促程序后,執(zhí)行法官深入傾聽雙方訴求并敏銳捕捉到雙方感情尚未徹底破裂,遂以柔性調解為橋梁,從情感基礎、家庭責任、子女成長等角度耐心疏導,引導二人重新審視婚姻與家庭責任。在多次溝通中,二人逐漸放下對抗情緒,回憶起曾經的溫情與共同目標。韓某主動提交撤回執(zhí)行申請,二人恢復婚姻關系,雙方也承諾以更成熟的方式共同經營家庭,為孩子創(chuàng)造穩(wěn)定成長環(huán)境。

司法的溫度,在于以柔性手段修復社會關系,此案亦是府谷法院踐行“柔性司法”的生動寫照,不僅避免了強制執(zhí)行可能帶來的矛盾激化,更通過“疏導情緒+修復關系”的模式,實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彰顯了司法為民的智慧與溫度。(供稿:府谷縣法院)
責編:張穎
編輯:時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