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當事人孫某將一面寫有“維護正義展擔當? 司法為民感人心”的錦旗送到漢陰縣人民法院立案庭,以此表達對辦案人員的感激之情。

原告孫某與被告徐某系好友關系,徐某因做生意資金周轉需要向孫某借款,為此徐某多次通過邀請孫某聚餐、娛樂、送小禮物等方式加深感情。在一年時間內,孫某通過現金及銀行轉賬方式先后十幾次向徐某提供借款達十幾萬元,徐某則口頭承諾每半年向孫某清付利息一次,并在兩年內還清本息。還款期滿后,孫某多次催要,徐某卻找各種借口拖延,遲遲不還款,時間達七年之久,原告孫某遂一紙訴狀將被告徐某起訴至漢陰法院。
案件審理中,一開始被告只認可了有轉賬憑證的幾筆小額借款金額,僅為原告起訴總金額的五分之一,而對大量現金交付的事實一概否認,原告對被告的舉止憤怒至極,但法官僅憑原告提交的現有證據確實無法查明案件事實,案件陷入了僵局。
幾經周折,法官在查閱被告另一起案件卷宗時發(fā)現了線索,被告在其中詳細陳述了向原告借款的事實,綜合該案中的證據和原告提交的證據,法官將每一筆借款的時間、金額、利息等詳細予以梳理,并復盤了借款事實,經原、被告確認后全面認可,雙方很快就還款事項達成一致調解意見。
法官提醒:借款容易,還款難,別讓借款成為你生活中的定時炸彈。在向他人借款時一定要有證據意識,將借據、收據、欠條、轉賬記錄、催要借款記錄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予以全面保留。一定要充分了解借款人的個人財產狀況和償還能力,關注借款人的聯(lián)系電話、家庭住址等個人信息。千萬不可盲目輕信,在幫助別人的同時,也要記得好好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程? ?姣)
責編:張穎
編輯:劉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