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場耗時三年的糾紛終于畫上了圓滿的句號,感謝高新法庭為我們卸下了沉重的包袱!”近日,漢濱法院高新法庭收到寫有“傾心調解化糾紛 秉公執(zhí)法暖民心”的錦旗。這是一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的原告公司負責人送來的,簡單的幾個字表達了對高新法庭工作的認可和感謝。
2019年,被告某置業(yè)有限公司將建設工程項目發(fā)包給原告陜西某工程公司。原告按約完成工程后,雙方因工程款結算問題產生嚴重分歧。被告以原告主張的工程款不符合合同約定為由拒絕支付,原告多次催要無果,遂訴至本院,要求被告支付拖欠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
審理過程中,承辦法官唐丁發(fā)現雙方雖對立情緒強烈,但面對解決問題均有調解意愿。為實質性化解糾紛、降低企業(yè)訴訟成本,法官采取“背對背溝通+面對面協商”模式展開調解工作:一方面分別與雙方深入溝通,傾聽訴求、梳理爭議焦點,針對性減輕對抗心理,引導雙方理性評估訴訟風險;另一方面組織多輪面對面協商,圍繞合同條款、工程量清單、司法鑒定意見等核心問題逐項分析,以“法理釋明+情理疏導”雙維度推動雙方換位思考。經過法官多次耐心調解,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由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工程款80萬元,原告自愿放棄部分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主張。
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后,被告自愿履行,申請法院從被保全銀行賬戶劃扣工程款給原告。高新法庭依據最高法院最新執(zhí)行參考案例,同意劃扣并解除保全。此舉既保障債權人及時受償,又避免債務人產生執(zhí)行費用及征信影響,還能從源頭減少執(zhí)行案件,節(jié)省司法資源。
錦旗上的灼灼金字,既是群眾對司法公正的禮贊,更是人民法院司法為民的永恒承諾。高新法庭始終積極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通過“調解優(yōu)先、調判結合”的柔性司法,既解企業(yè)“法結”更化“心結”,以法治力量為營商環(huán)境提供有力保障。(沈慧、張曼)
責編:張穎
編輯: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