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永壽縣人民法院常寧法庭在處理一起民事糾紛案件時,因一方當事人身體原因無法到庭,常寧法庭主動調整開庭時間,并上門送達調解書,以人性化舉措為特殊群體提供司法便利,彰顯了司法為民的溫度與效率。
當事人張某與李某系婚齡較長的老年夫妻,因身體狀況及家庭事務等原因,雙方感情漸疏,張某起訴至法院要求與李某離婚。承辦法官在獲悉該情況后,立即與雙方當事人取得聯系,充分考量兩位老人年事已高,需安心休養(yǎng)等實際困難,當即決定調整開庭時間,待其身體狀況穩(wěn)定后,通過簡化程序推進案件辦理。

案件處理期間,法官耐心傾聽雙方訴求,從法律、情感、倫理等多維度對當事人進行勸解。既向雙方闡釋婚姻關系中的權利義務,也引導他們回憶往昔夫妻情誼,同時考慮到老年人特殊生活需求,對財產分割、后續(xù)贍養(yǎng)等問題提出合理建議。經過近兩小時的耐心調解,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案件得以圓滿解決。協議達成后,為減少當事人奔波,法院干警專程前往醫(yī)院,現場核對相關信息并送達民事調解書,僅用半小時即完成全部法定手續(xù)。當事人對法院的便民舉措表示高度認可,認為此舉切實解決了老年人參與訴訟的實際困難。
近年來,永壽法院針對老年群體、行動不便當事人等特殊對象,持續(xù)優(yōu)化司法服務機制,通過靈活調整庭審安排、提供上門送達、推行遠程視頻庭審等措施,有效降低當事人訴訟成本,彰顯司法溫情與人文關懷。此次為老人調整開庭時間、上門送達調解書,是永壽法院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發(fā)展理念的具體實踐,切實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司法服務的便捷與溫暖。(王靜)
責編:張穎
編輯:劉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