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秦都法院陳楊寨法庭成功調解一起教育機構培訓糾紛案件,二十多名原告當場拿到了案件款。
原告李某某等二十多名家長在被告某教育培訓機構為孩子報名“美術”、“樂高”等相關課程,后被告因經營不善暫停營業(yè),未按約定課程進行培訓,原告多次要求被告退費無果,遂訴至法院。
承辦法官張揚之與駐法庭調解員楊永紅在了解案情后,考慮到本案原告人數眾多,本著減少當事人訴累、避免矛盾激化的原則,一方面,逐一對多名原告耐心勸導,動之以情、曉之以法;另一方面,對被告釋法明理,消除被告顧慮。經過多次“背對背”調解后,雙方終于達成一致調解意見,被告同意退還教育培訓費,二十多名原告當場拿到了剩余學費,并辦理了撤訴手續(xù)。至此,一起群體性矛盾糾紛案件得到圓滿解決。
該起糾紛的順利化解,是秦都法院陳楊寨法庭踐行“調解優(yōu)先、案結事了”理念的生動體現。群眾利益無小事、民生問題大于天,陳楊寨法庭將繼續(xù)深入踐行司法為民宗旨,努力維護好轄區(qū)群眾的合法權益,積極為平安秦都、法治秦都建設貢獻力量。(趙幸)
責編:朱剛
編輯:李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