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民解憂我當先,化解矛盾我能行。近年來,甘泉縣公安局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用實實在在的行動解決群眾的揪心事、煩心事,切實提升人民群眾安全感和幸福感。
排查摸底 掌握底數(shù)
結合“百警連萬家”活動,變被動為主動,廣泛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積極開展情報信息搜集工作,及時獲取引發(fā)矛盾糾紛的苗頭性、傾向性、預警性信息線索,準確把握轄區(qū)各類矛盾糾紛動態(tài)和重點人員動向,超前做好預防和應對各類不穩(wěn)定工作。對排查出來的每一件矛盾糾紛和苗頭性問題,按照調解優(yōu)先的原則開展化解工作,切實把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tài)。
對癥下藥 提高調解率
為確保矛盾糾紛有效化解,民警通過現(xiàn)場了解、深入調查等方式,弄清雙方當事人爭議的焦點,摸清矛盾糾紛的癥結,科學制定調解方案。同時,民警在調解工作中堅持公平公正,以理服人,以事實為依據(jù),以法律為準繩,將法理情相融合,讓當事人明白各自的訴求有無道理,各自應負的責任,從而提高矛盾糾紛的調解率,真正做到讓群眾信服、讓當事人滿意。
鞏固成果 加強宣傳
把增強群眾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作為促進矛盾糾紛調處化解的有效舉措。結合群眾身邊容易出現(xiàn)的矛盾糾紛,以案釋法,講解應該遵循的法律準則,掌握依法依規(guī)化解矛盾的辦法。傾聽當事人的建議意見,完善工作措施,鞏固化解成果。對于出現(xiàn)的新矛盾、新問題,做到早發(fā)現(xiàn)、早處理、早化解;對轄區(qū)已化解的矛盾糾紛,定期進行匯總,組織民警進行回訪,詳細了解雙方當事人及周圍群眾對調解工作的情況反映,不斷完善工作方法。(供稿:甘泉縣公安局)
責編:張穎
編輯:李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