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對前翁婿因借款糾紛對簿公堂,平利法院速裁中心通過先行調(diào)解的方式成功處理了這起特殊的民事糾紛。
原、被告系前翁婿關系,被告在與原告女兒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在外承攬工程,因資金周轉不開,便請原告在銀行貸款用于生意周轉,后被告與原告女兒離婚,向原告出具借條一張并載明還款時間,借款到期后經(jīng)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以各種理由推諉并未及時還款,原告便起訴至平利法院。
平利法院速裁團隊受理該案后,考慮到雙方的特殊關系,為真正實現(xiàn)案結事了,多次與雙方當事人溝通。一開始,原告毫不退讓,表示當初是考慮到女兒的生活才愿意解被告燃眉之急,現(xiàn)在女兒已與被告離婚,且還款時間到期已久,要求被告立即返還轉貸資金及資金占用費。被告承認借款事實,并對“前岳父”在自己困難時伸出援助之手表示感謝,但因為這幾年工程不景氣,手頭實在困難才未能及時償還欠款,希望原告再寬限一段時間,并表示愿意當庭給付部分欠款,剩下欠款分期按時償還。
在了解雙方當事人各自想法后,法官從法律規(guī)定、類案處理等多方面對雙方進行釋法明理,最終原、被告當庭達成調(diào)解協(xié)議并履行部分款項,雙方握手言和。(駱興云、羅丹)
責編:張穎
編輯:時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