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信息技術的飛速發(fā)展,人工智能(AI)技術逐漸滲透到各行各業(yè),檢察機關也不例外。基層檢察院作為司法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承擔著繁重的法律監(jiān)督和公共服務職能。在新媒體時代,如何利用AI技術提升基層檢察院的新媒體工作效率和質量,成為一個重要的研究課題。本文旨在探討AI技術如何賦能基層檢察院的新媒體工作,分析其應用現(xiàn)狀、優(yōu)勢、挑戰(zhàn)及未來發(fā)展方向。
一、當前基層檢察院新媒體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宣傳能力不足
當前,基層檢察院普遍存在案多人少的問題,檢察工作的重心是業(yè)務部門,門戶網站、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平臺大多由政工部門人員兼任管理員,他們本身還承擔著其他工作任務,很難精心管理好“兩微一端”。同時,新媒體的運營是需要專業(yè)技術支持的,基層檢察院缺乏新媒體相關的專業(yè)人才,導致對新媒體的應用手段能力不足,只能是一邊工作一邊學習,但是由于缺乏足夠的新媒體專項培訓,新媒體中的圖文、視頻等編輯、排版操作水平的提升非常緩慢,大部分負責新媒體運營的干警僅僅掌握一種新媒體的技能,對于其他的技能則很難專注精力進行學習,導致無法正確、快速、有效、熟練地使用新媒體工具開展宣傳。
(二)宣傳形式單一
基層院的新聞報道大多是以文字宣傳為主,音像宣傳為輔,內容形式單一、內容枯燥、缺乏吸引力,無法引起群眾的關注和共鳴,在實際工作中很多檢察工作亮點、熱點都未能及時開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專題宣傳。為了提高新媒體內容的質量,需要在形式和內容上進行創(chuàng)新,增加互動性和趣味性,以吸引更多的群眾關注。
(三)宣傳效果有限
新媒體的發(fā)展離不開粉絲的關注和支持,粉絲的活躍度和互動量越高,越有利于新媒體的發(fā)展,新媒體賬號的建設具有“滾雪球”的效應。但是,目前大部分基層檢察院的新媒體平臺還處于“我說你聽”的階段,對于網友的評論或留言,或者是由于未能及時查看而回復不及時,或者是擔心回復引起相關的輿情而“點到即止”甚至不敢回復。以上種種,導致大多數基層檢察院新媒體平臺粉絲數量始終無法上漲,檢察機關的新媒體宣傳工作不溫不火,宣傳效果大打折扣。
二、AI技術在基層檢察院新媒體工作中的優(yōu)勢
(一)內容創(chuàng)作與編輯
基層檢察院在新媒體平臺上需要發(fā)布大量的法律宣傳、案例分析和政策解讀等內容。傳統(tǒng)的創(chuàng)作和編輯方式效率低下,難以滿足快速更新的需求。AI技術通過自然語言生成(NLG)和自然語言處理(NLP)技術,能夠自動生成新聞稿件、編輯文本內容,大大提高了內容創(chuàng)作的效率和質量。一些軟件的智能寫作助手可以根據輸入的關鍵詞和主題,自動生成結構清晰、語言流暢的新聞稿件,減少了編輯人員的工作負擔。
(二)信息發(fā)布與傳播
基層檢察院需要通過新媒體平臺及時發(fā)布各類信息,以增強公眾的法律意識和參與度。AI技術可以通過智能推薦算法和自動化發(fā)布系統(tǒng),實現(xiàn)信息的精準推送和高效傳播,通過智能推薦系統(tǒng)可以根據用戶的興趣和行為,有針對性地推送相關的法律新聞和政策解讀,提高信息的傳播效果和用戶黏性。
(三)輿情監(jiān)測與分析
基層檢察院需要及時了解和回應公眾的輿情動態(tài),以維護司法公正和社會穩(wěn)定。AI技術通過大數據分析和情感分析技術,能夠實時監(jiān)測和分析網絡輿情,提供科學的輿情預警和應對策略。輿情監(jiān)測平臺可以對社交媒體和新聞網站上的輿情數據進行實時分析,識別出熱點話題和公眾情緒,為基層檢察院提供及時的輿情反饋和應對建議。
三、進一步推動AI賦能基層檢察院新媒體工作的舉措
(一)加強技術研發(fā)與創(chuàng)新
AI技術的成熟度和可靠性直接影響其在基層檢察院中的應用效果。目前,AI技術在某些復雜場景下的應用仍存在局限性,需要進一步優(yōu)化和提升?;鶎訖z察院可以探索加強與科技企業(yè)的合作,借助外腦,共同研發(fā)適用于基層檢察院的AI技術,推動AI技術的研發(fā)與創(chuàng)新,提升技術的成熟度和可靠性。
(二)完善數據安全與隱私保護機制
建立健全數據安全與隱私保護機制,確保AI技術應用中的數據安全和隱私保護?;鶎訖z察院可以引入區(qū)塊鏈技術,確保輿情數據在傳輸和存儲過程中的安全性和不可篡改性。
(三)加強人員培訓與技術支持
AI技術的應用需要工作人員具備一定的技術素養(yǎng)和操作能力,如何有效培訓和適應新技術是基層檢察院面臨的一大挑戰(zhàn)。基層檢察院要加強人員培訓和技術支持,提升工作人員的技術素養(yǎng)和操作能力,確保AI技術的有效應用。可以定期組織相關培訓,確保工作人員能夠熟練使用系統(tǒng)。(山陽縣人民檢察院 于曉娜)
編輯:李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