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鳳縣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趙旭牽頭赴沙壩村完成對鳳縣法院為群眾辦實事項目–太陽能路燈項目驗收,標志著該項目正式投入使用。
沙壩村是鳳縣法院定點幫扶村,秦巖公路是該村村民出行的唯一道路,一直沒有照明路燈,村民夜間出行不便,期盼安裝照明路燈的呼聲很高。鳳縣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王艷緊盯村民“急難愁盼”問題,經(jīng)過充分調研,確定了太陽能路燈項目為今年“我為群眾辦實事”項目,落實資金4.5萬元,由鳳縣法院駐沙壩村工作隊負責具體實施,在秦巖公路沙壩村村民聚居路段和道路彎道處安裝太陽能路燈30盞,結束了該段道路多年來沒有路燈照明的歷史,198戶村民受益。
沙壩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王云鶴表示,太陽能路燈項目的實施,提升了村民和車輛出行安全,進一步改善了沙壩村人居環(huán)境,王院長和鳳縣法院將民生實事辦到了村民的心坎上。(岳 崧)
責編:朱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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