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利法院老縣法庭采用“‘背對背’調解+心理疏導”方式成功調解一起離婚糾紛,案結事了。
據(jù)悉,原、被告系夫妻關系,因債務問題引發(fā)矛盾,原告遂起訴離婚。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通過詳細查閱材料、調查發(fā)現(xiàn),雙方矛盾核心實為因外借債務導致夫妻間的相互猜疑加深。針對家庭糾紛風險隱患明顯、當事人情緒激烈、矛盾尖銳等特點,為防范風險,切實提升案件質量和效率,經(jīng)過細致研判,承辦法官決定采用“‘背對背’調解+心理疏導”方式組織雙方調解。
調解中,法官積極引導雙方回顧婚姻中為家庭付出和努力的不易,從情感入手逐步消解對立情緒。針對雙方爭議的20萬元債務問題,承辦法官又從法律條款入手,逐項分析法律關系,促使原告轉變認識,意識到該筆借款是用于家庭經(jīng)營投資,理應承擔相應的償還責任,從而緩和態(tài)度,主動提出給付被告一定經(jīng)濟補償;被告則作出讓步,主動整理并交付出原告私人物品,本案得以順利調解。
家庭和睦則社會安定,平利法院老縣法庭在化解矛盾糾紛時,通過結合實際,積極探索多元化解紛方式,努力為群眾提供更加優(yōu)質、高效的司法服務,讓司法既有法度更顯溫度。(印玲 史代威)
責編:張穎
編輯:汪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