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漢陰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妥善化解了一起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通過法官耐心細致的調解,促使原本分歧較大的雙方當事人放下心結友好協(xié)商,最終達成調解協(xié)議。
被告張某雇請原告劉某為其干活,劉某在干活時不慎從高處摔落受傷,導致十級傷殘。雙方因賠償事宜多次協(xié)商無果,劉某遂起訴至法院。一方是面臨高額賠償的被告張某,另一方是急需賠償款的劉某,法官秉持著息訴止爭的理念,迅速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
調解中,法官通過多次疏導溝通,耐心向當事人釋明相關法律規(guī)定,引導雙方換位思考,雙方的對立情緒逐漸緩和,愿意靜下心來就賠償事宜進行協(xié)商。最終,在法官的主持下,原告劉某和被告張某就賠償標準、責任劃分等問題達成了調解協(xié)議,劉某也表示理解張某的難處,同意張某分期支付賠償金。簽訂調解協(xié)議后,雙方當事人對辦案法官也表達了感謝。(陳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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