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民法典宣傳,增強未成年人的民事法律知識和法治素養(yǎng),讓未成年人能聽得懂、學得會、用得上,近日,鳳縣人民檢察院干警走進紅花鋪鎮(zhèn)中心小學與坪坎鎮(zhèn)中心小學開展“民法典進校園”活動。

法治課上,檢察官從民事行為能力概念,以工具人小明為例,為同學們列舉了小明出生前、0到8周歲、16周歲以及成年后各個年齡段可能會遇到的問題,并為同學們講解了同學們在相應的年齡段自己可以獨立決定的事情以及相關法律效力。
“手機游戲充值,打賞主播的錢家長可以追回嗎?”“未成年人可以文身嗎?”“遇到校園霸凌應該如何自救?”

結合鮮活的案例,該院干警從《民法典》的角度為同學們進行了細致的講解,讓同學們樹立正確的金錢觀與價值觀,學會用法律來保護自己。隨后,同學們就感興趣的一些法律問題進行提問,與干警們展開了熱烈的討論。

下一步,鳳縣人民檢察院將繼續(xù)做好《民法典》普法宣傳工作,運用好“向日葵”未檢工作室,在未成年人的心理播下法治的種子,培育青少年的法治理念,共同守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賈朱逸萱)
責編:張穎
編輯:李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