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增強基層解紛力量,全面提升人民調解員專業(yè)能力,9月19日,漢陰縣人民法院法官汪明受邀參加漢陰縣2024年人民調解員暨“法律明白人”培訓班,為全縣人民調解員、“法律明白人”進行了調解業(yè)務培訓。

培訓中,汪明介紹了漢陰法院“3+3+N”工作模式的內涵要義、運作模式以及取得的成效。并結合典型案例,講解了多元調解的內涵、優(yōu)勢,探討了調解的流程、方法、技巧等。
參會人員紛紛表示,此次培訓內容豐富、指導性強,為今后開展調解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思路和方法,將以此次培訓為契機,做到學以致用,努力做好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工作。
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

下一步,漢陰法院將堅持和發(fā)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持續(xù)深化運用“3+3+N”工作模式,常態(tài)化開展人民調解員業(yè)務指導、培訓,努力將訴調對接的“調”向前延伸,最大限度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tài),推動基層治理提質增效。(汪姝欣)
責編:張穎
編輯:李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