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漢陰縣司法局充分發(fā)揮公證“預防糾紛、解決糾紛、減少訴訟”的職能作用,積極探索“公證+法院宣告死亡”工作新模式,為群眾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多元的公證法律服務,不斷提升社會治理效能。
2022年的一天,朱女士滿臉愁容的來到漢陰縣公證處,述說她丈夫胡先生死亡了,銀行留有存款若干,現(xiàn)在錢取不出來,銀行需要提供公證書才能取錢,現(xiàn)咨詢辦理繼承公證的相關事項,公證人員了解情況后,耐心解答相關問題,并仔細查看了朱女士所提供的相關材料后,發(fā)現(xiàn)被繼承人胡先生的母親任女士自1990年左右離家出走了,下落不明。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公證程序規(guī)則》的有關規(guī)定,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辦理與自然人人身有密切關系的公證事項,應當由其本人親自申辦。被繼承人的母親下落不明的情況下,無法受理繼承公證,公證員告知情況后,朱女士更是著急了,告訴工作人員,現(xiàn)在她的孩子還小,需要上學,考慮到朱女士的實際情況,我局立即啟動綠色通道制度,特事特辦,迅速溝通協(xié)調(diào)漢陰縣人民法院,向法院辦案法官說明情況,法院按照相關規(guī)定啟動宣告失蹤、宣告死亡程序,后來法院經(jīng)過宣告死亡公告期,于2024年經(jīng)漢陰縣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判決宣告死亡,朱女士拿到法院判決書,于近日前往漢陰縣公共法律服務中心辦理了繼承公證,并在三日內(nèi)拿到了繼承公證書。
公證服務是公共法律服務的重要組成部分。下一步,漢陰縣司法局公證處將繼續(xù)踐行為民服務宗旨,圍繞保障改善民生、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等重點領域,采取“零距離”上門服務、開通“綠色通道”、減免公證費用等便民利企措施,努力做到辦“群眾事”、貼“群眾心”、解“群眾難”,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公證法律服務需求。(粟音)
責編:張穎
編輯:李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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