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漢濱法院吉河法庭通過全流程線上調解機制,成功化解一起因微信購物引發(fā)的產品質量糾紛。消費者王某足不出戶,在調解群內完成協(xié)議確認并實時收取賠償款,實現從立案、調解到履行的全程線上閉環(huán),彰顯“互聯(lián)網+司法”便民服務的創(chuàng)新成效。
2025年1月,消費者王某通過微信于被告處購買4盒保健品,食用后出現心慌、鼻塞等不適癥狀,就醫(yī)時發(fā)現產品無生產廠家,銷售廠家也早已注銷。王某遂通過“人民法院在線服務”平臺在線提交立案申請,上傳交易截圖、產品實物照片及門診病歷等電子證據,主張被告返還貨款及賠償款共計16500元。吉河法庭立案審核后迅速啟動線上調解程序,法官依托電子證據,結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食品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展開責任認定。
調解初期,法官采取“背對背”溝通策略,分別向雙方闡明法律條款與實際經營責任,經過兩輪電話協(xié)商,雙方將賠償金額從訴求差額15000元逐步縮小至5000元爭議區(qū)間。法庭又組建“一案一群”調解工作群,集成文書送達、證據展示、協(xié)議磋商等功能。買賣雙方通過文字確認、語音溝通等方式實時互動,最終達成調解方案,被告返還貨款及賠償款共計10000元。法官在線簽發(fā)民事調解書后,被告通過移動支付即時在群內履行賠償義務,實現糾紛化解“一次不用跑”。
此次實踐突破傳統(tǒng)解紛模式,通過電子證據在線核驗精準鎖定交易事實,通過移動支付功能打通線上履行“最后一公里”,為新型消費糾紛提供了可復制的解決方案。尤其在處理虛擬交易復雜場景中,線上閉環(huán)機制展現出高效、便捷的獨特優(yōu)勢。(任玥)
責編:張穎
編輯:汪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