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漢陰縣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快速化解一起涉彩禮返還的離婚糾紛案件。
原告王某(女)與被告吳某(男)相識多年后登記結婚,婚后兩人因瑣事經(jīng)常發(fā)生爭吵,雙方父母為此也發(fā)生了激烈沖突,致使家庭關系惡化無法緩和,雙方開始分居。后王某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辦案法官組織雙方進行第一次調解時,雙方均同意離婚,但對彩禮返還事宜爭執(zhí)不下,始終無法達成共識。男方要求全部返還,女方則以雙方已經(jīng)共同生活為由拒絕返還,如何處理返還彩禮這道復雜的婚姻“算術題”,成為了擺在法官面前的難題。
第二次調解時,法官便邀請了社區(qū)工作者、雙方共同的親友、婚姻介紹人等多方人員參與。調解中,法官從法律角度分析了彩禮認定的標準、彩禮返還的條件、雙方感情破裂原因、過錯責任并結合彩禮金額、彩禮用途、女方陪嫁價值、共同生活時間、男方經(jīng)濟狀況等要素進行了綜合剖析,社區(qū)工作者幫助當事人理性核算經(jīng)濟投入與情感付出,在多方勸說下,雙方終于在法理和情理之間找到了平衡點。法官歸納了具體調解方案后,雙方當事人欣然接受。法官給雙方出具了調解書和離婚證明書,王某也當場退還了部分彩禮及物品,該起糾紛圓滿化解。
彩禮制度植根于人們的內(nèi)心深處,承載著身份確認、風險保障、禮儀象征等文化密碼,將彩禮視為婚姻誠意的必要表達。但當雙方解除婚姻時,有時也會因為彩禮問題產(chǎn)生糾紛。在此呼吁廣大群眾特別是適齡青年及家長,樹立正確的婚嫁觀念,自覺抵制高價彩禮,讓婚姻始于愛,讓彩禮歸于“禮”!(阮仕琴)
責編:張穎
編輯:汪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