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漢濱法院瀛湖法庭通過“小額訴訟程序”高效化解一起網絡主播簽約金糾紛,以“簡案快審”機制為依托,僅用3個工作日便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切實保障了新媒體從業(yè)者的合法權益,為優(yōu)化區(qū)域法治化營商環(huán)境注入司法動能。
2024年8月,某直播公司簽約負責人王某與白某達成口頭合作協議,邀請白某擔任公司主播,并先行支付5000元簽約金。但白某收款后,卻拒絕按約定與公司簽約。雙方多次協商無果,王某遂向法庭提起訴訟,要求白某返還簽約金。
法庭受理案件后,立即啟動快速立案流程,當日便完成立案登記,并通過電子送達方式向白某送達了起訴材料??紤]到案件標的額較小、事實清楚,且雙方對案件事實爭議不大,承辦法官決定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理,并組織雙方到庭進行調解。
調解過程中,法官采取“背靠背”的調解策略,先單獨與白某溝通,了解拒絕簽約的真實想法和顧慮。法官從法律和情理角度出發(fā),向白某詳細闡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guī)定,其與王某達成的口頭協議同樣具備法律效力,拒不履約的行為已構成違約,且收取簽約金缺乏合法依據,依法應承擔返還責任。隨后,法官組織雙方“面對面”協商,引導雙方換位思考,既指出白某行為的不妥之處,也建議王某在返還時限上適當讓步。經法官的耐心調解,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法庭當場制作并送達了調解書,糾紛得以妥善解決。
此次案件的快速辦結,是漢濱法院深化“簡案快審”機制、提升司法效能的生動實踐。立足小額訴訟程序“便捷、高效、低成本”的制度優(yōu)勢,既減輕了當事人訴累,又通過柔性司法引導從業(yè)者誠信履約,彰顯了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中的司法速度與溫度。(王穎)
責編:張穎
編輯:劉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