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平利法院老縣法庭審判庭內,一對結婚十余年的夫妻,冰釋前嫌,重歸于好。
原、被告結婚十余年,生活的柴米油鹽逐漸消磨了最初的激情,二人頻繁因瑣事爭吵。在一次沖突后,原告選擇獨自離開,并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通過閱卷,敏銳地察覺到原、被告共同生活十余年,孕育兩個孩子,感情基礎并非完全破裂,矛盾的根源在于缺乏有效溝通?;诖?,法官化身“情感疏導師”,引導他們放下指責,坦誠表達內心真實的感受和未被滿足的需求,并敏銳地抓住雙方對家庭的責任和對子女的愛的共同點,對二人進行勸導。
庭審結束后,法官特意安排一個安靜的場地,讓夫妻二人能夠進行一次推心置腹的交流。在法官的引導下,兩人終于能夠平靜地回顧共同走過的歲月,也直面了導致關系惡化的癥結。原、被告體諒了彼此的不易、認識到自身的不足。在法官的見證下,被告鄭重地寫下了一份飽含誠意的《承諾書》,承諾今后將以家庭和睦為重,共同努力經營婚姻,為孩子創(chuàng)造溫暖有愛的成長環(huán)境。最終,雙方自愿和解,重歸于好。(印玲、史代威)
責編:張穎
編輯:時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