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漢濱法院成功調解一起拖欠民工薪酬案件,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xié)議,并當庭履行部分協(xié)議內容,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據悉,2020年被告廖某將其所承包的某商鋪裝修工程發(fā)包給原告肖某,肖某隨后組織農民工施工。完工后,廖某因經濟緊張無錢支付工程款,遂向肖某出具了欠條,承諾在一定期限內支付。肖某多次催要欠款未果,后起訴至法院。
考慮到該案涉及農民工薪酬,承辦法官在閱卷后,經審查,該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依法裁判不難,但關鍵是如何替農民工要到工資,以解燃眉“薪”結,遂決定加大調解力度以快速化解糾紛。在調解中,承辦法官充分聽取雙方當事人意見后,一方面告知被告拖欠農民工薪酬要承擔的法律責任以及不利后果,另一方面從情理、法理角度勸說原、被告多換位思考,相互理解對方的處境及困難。經過承辦法官的不懈努力,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xié)議,由廖某分三期向肖某支付所欠薪酬60萬元。
廖某當庭向肖某支付了首筆工資款10萬元整。最終,這起拖欠薪酬長達數年的案件,經承辦法官耐心調解,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該案件畫上了圓滿的句號。(付強)
編輯:李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