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漢陰縣人民法院綜合審判庭成功調解一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當事人當場履行,雙方握手言和,案結事了。
原告吳某通過中介公司欲購買第三人房屋,在確認購買意向后,吳某將定金轉給中介公司。后吳某因私人原因決定放棄購買房屋,希望中介公司退還定金,但中介公司表示定金已經轉給了房主,無法退還,故原告一紙訴狀將中介公司告上法庭。
受理案件后,主審法官與法官助理多次跟原告、中介公司、房主三方進行溝通,一開始房主與中介公司堅持不退還定金,經過法官助理分開說理、逐個談話,耐心傾聽雙方訴求,并為其釋法明理,最終雙方達成和解意見,房主當庭退還了購房定金。
小案關乎民生,小事連著民心,小案小事體現(xiàn)著人民群眾對法治的直觀感受,飽含著人民群眾對司法公正與效率的美好期待和向往。漢陰縣人民法院將始終站穩(wěn)人民立場,堅守為民初心,時刻將人民群眾利益放心上,堅持用心用情辦理好每一起案件。(唐群抒)
責編:張穎
編輯:李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