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華州區(qū)人民法院高塘法庭成功調解了一起贍養(yǎng)糾紛,維護了老人合法權益,促進了家庭和睦。
王某有兩兒一女,老伴去世多年,一直處于獨居狀態(tài),大兒子、二兒子照顧王某的日常生活,小女兒則不定期給其一些生活費。2024年10月,王某不慎摔傷,住院治療期間,三兄妹因醫(yī)療費及后續(xù)照顧等問題產生矛盾,出院后小女兒將王某接至家中照顧,大兒子因與小女兒發(fā)生過言語沖突,一直未看望王某。2024年12月,王某一紙訴狀將三名子女訴至法院,要求其每月給付一定數額的生活費。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認為彌合親情、修復關系才是妥善化解贍養(yǎng)糾紛的最佳方式,于是決定上門入戶調解糾紛,從情理法角度與當事人溝通交流,經過承辦法官的悉心調解和釋法析理,兄妹間的誤會逐漸消除,承辦法官遂陪同大兒子來到小女兒家中看望王某,王某和子女間的心結終于解開,三名子女均表示會積極履行贍養(yǎng)義務,讓母親安度晚年。大兒子當場給付王某2000元生活費,至此,一場家庭糾紛得以圓滿化解。
華州區(qū)人民法院高塘法庭在堅持和發(fā)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中,始終將“如我在訴”意識作為辦案自覺,用心用情實質性化解矛盾糾紛,真正做到案結事了人和。(張勇平)
責編:張穎
編輯:李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