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善辦理家事類案件既關乎“小家”和睦,也關乎“大家”穩(wěn)定,必須深化“如我在訴”意識,設身處地的考慮當事人實際情況,才能真正促進案結事了人和。
基本案情
2009年11月,西安市藍田縣的賈英俊與紫陽縣洞河鎮(zhèn)的甄美麗登記結婚,婚后生育兩個孩子。2018年雙方在某法院調解離婚,離婚協議約定,兩個孩子由賈英俊撫養(yǎng)教育,甄美麗每月支付兩個孩子撫養(yǎng)費各400元至18周歲止。但甄美麗只支付了兩年撫養(yǎng)費就沒有再支付。隨著兩個孩子上學花費越來越高,賈英俊的收入無法滿足孩子的上學和正常生活,賈英俊在某法院已申請強制執(zhí)行,凍結了甄美麗名下的銀行賬戶,因甄美麗名下無財產可供執(zhí)行被納入了失信人名單,雙方因拖欠撫養(yǎng)費和財產保全問題鬧僵。無奈之下,兩個孩子于2025年2月起訴至紫陽法院,要求每月增加撫養(yǎng)費至1000元。
法院審理
承辦法官王紅霞法官認為,此案關乎孩子的健康成長和親情關系的延續(xù)。因兩個孩子還在上學,遂多次電話聯系其法定代理人賈英俊了解案件情況,又到甄美麗所在村委會了解甄美麗的家庭情況和收入情況。后得知甄美麗現已再婚,又生育了一子,家庭收入僅靠愛人在外務工養(yǎng)家。
在征得雙方同意的情況下,王紅霞決定先組織雙方進行庭前面對面的調解。2月19日,兩個孩子及甄美麗、賈英俊如約到場。法官首先讓甄美麗和兩個孩子重續(xù)久違的親情,坐在一起了解孩子的學習生活情況,然后傾聽各方陳述。賈英俊說出了自己的難處,這幾年既當爹又當媽,養(yǎng)育兩個孩子在城里上學壓力確實很大。甄美麗表示理解,說賈英俊提供的卡號有問題,一直打不進去,之前沒有按時支付撫養(yǎng)費是因為再婚后又添了一個孩子,家里全靠丈夫一人打工養(yǎng)家,經濟困難。
聽完雙方的陳述后,王紅霞對甄美麗及其現任丈夫耐心釋法,明確告知撫養(yǎng)費不僅是法定義務,更是為人父母應盡的責任,你養(yǎng)他小,他養(yǎng)你老。甄美麗聽完后,當庭流下了眼淚。王紅霞又結合孩子的實際需要以及賈英俊的負擔能力、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耐心給雙方做工作。通過兩個小時的調解,雙方就撫養(yǎng)費的給付金額和時間達成調解協議如下:甄美麗的愛人自愿當庭一次性給付甄美麗拖欠的撫養(yǎng)費3.7萬元,下余的撫養(yǎng)費按季度支付。并再三保證今后絕不會拖欠孩子一分錢撫養(yǎng)費,同時賈英俊也表示回家后立即向某法院遞交解除甄美麗被納入被失信人名單的申請。
甄美麗考慮到兩個孩子老遠的來一趟不容易,遂拉著兩個孩子高高興興的去餐廳吃飯了。至此案件得到圓滿解決。
法官說法
在審理撫養(yǎng)費糾紛案件,釋法明理起著至關重要作用?!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明確規(guī)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yǎng)、教育和保護的義務。離婚后,一方撫養(yǎng)子女,另一方應支付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分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上述案件就是父母協商離婚后,母親沒有按照調解協議支付撫養(yǎng)費義務,引發(fā)新的糾紛。家庭本是溫馨的港灣,父母對子女的愛不應以婚姻的終結而消除,撫養(yǎng)子女不僅是父母的法定義務,更是基于血緣關系而生的深厚情感和道德責任,也是最基本的法定義務,作為父母應該主動履行撫養(yǎng)義務。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離婚后,子女撫養(yǎng)。教育與保護責任不減,人民法院根據最有利于子女原則裁決,撫養(yǎng)費支付標準需根據收入情況調整,以保障子女生活水平。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yǎng)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yǎng)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guī)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四十二條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所稱“撫養(yǎng)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yī)療費等費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明法典)婚姻家庭的解釋》第四十九條
撫養(yǎng)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養(yǎng)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yǎng)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養(yǎng)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yè)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明法典)婚姻家庭的解釋》第五十條
撫養(yǎng)費應當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以一次性給付。(張良儀)
編輯:李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