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禮泉法院特邀調解員成功調解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當事人申請,由法院出具民事裁定書對協(xié)議內容進行了司法確認,成功化解了當事人之間的隔閡,最大限度地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使原、被告雙方深切地感受到了司法的溫暖。
蘭某與高某系普通朋友關系,高某因資金周轉,于2021年11月8日在蘭某處借款18000元,蘭某通過微信轉賬給高某,事后高某曾分兩次向蘭某還款共計1500元,并于2021年11月29日向蘭某出具借條一張,借條載明了借款金額、期限,并對利息進行了口頭約定。此后蘭某多次催要剩余借款,高某卻以各種理由推諉拒付,蘭某在催要無果后訴至法院。
收到立案相關材料后,經立案庭工作人員釋明,告知其訴前調解速度快且訴訟成本低的優(yōu)勢,蘭某即自愿選擇訴前調解。我院特邀調解員接到委派后第一時間與蘭某和高某進行聯(lián)系并約至法院進行調解。高某稱借款屬實,但自己一直沒有能力償還借款,不愿調解。蘭某亦要求高某一次性償還借款,不接受分期。經調解員告知高某,蘭某借錢給他是朋友情誼,他應當珍惜朋友之間的情誼,且償還借款是應該履行的法律義務,如不償還借款不僅會失去朋友,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經過調解員的耐心勸說,雙方當事人均同意調解,協(xié)議由高某分期償還蘭某借款,蘭某也自愿放棄要求高某承擔借款利息。雙方在調解員的指導下通過線上申請司法確認并簽字,當天拿到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書,最終雙方握手言和。
良法善治,初心為民。案件的成功調解既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又有效節(jié)約訴訟成本和法院的審判資源,達到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供稿:禮泉法院)
責編:朱剛
編輯:鄢雨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