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漢臺區(qū)人民法院西郊法庭庭長許正武聯(lián)合區(qū)信訪局、某街道辦事處成功化解了一起多年信訪積案。
2015年,信訪人張某某家栽種著苗木的土地被某街道辦事處征收,在補償時,張某某認為應該按照土地上栽種苗木的數(shù)量及單價補償10萬元,但當時并未對栽種的苗木進行清算,且按當時的土地補償政策計算的補償金額與信訪人張某某主張差距較大,導致問題協(xié)商無果。
后張某某多次到漢臺區(qū)信訪局信訪。漢臺區(qū)信訪局與某街道辦事處多次與張某某協(xié)商,解讀相關政策,對其進行心理疏導,但問題未解決。
漢臺區(qū)人民法院西郊法庭了解該案件后,主動介入,化解矛盾,通過耐心傾聽和全面了解案件細節(jié)后,許正武庭長認為問題久拖不決的癥結在于張某某對土地征收賠償政策理解有偏差,其訴求過高,致使賠償無法到位。
許正武庭長與張某某充分溝通、釋法析理,對張某某訴求賠償苗木款項10萬元進行答疑解惑,提出合理解決方案,即由于當年土地征收時苗木沒有清點,實際損失無從考證,故根據(jù)苗木栽種面積、苗木用途,結合當時的市場行情及政府土地補償方案,建議由某街道辦事處支付張某某土地補償款4萬元。各參會代表均表示接納法庭建議。最終,張某某接受了由某街道辦事處向其支付土地補償款4萬元的調解方案。該起信訪積案成功化解是人民法庭主動融入基層訴源治理、創(chuàng)建楓橋式人民法庭的生動實踐。(許青偉)
責編:朱剛
編輯:鄢雨晴